本報訊(記者 歐媚)近日,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開展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yè)建設計劃(2019—2023年)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啟動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yè)建設計劃(以下簡稱“雙高計劃”)績效評價工作。
評價對象為2019年教育部、財政部公布的197個“雙高計劃”建設單位。評價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建設績效完成情況,考核學校和專業(yè)群的績效目標達成度、建設任務完成度;二是資金保障和使用情況,考核建設資金的到位率、預算執(zhí)行率和資金使用的合規(guī)性;三是項目建設水平,考核學校和專業(yè)群的建設水平。
其中,對學校從以下10個方面進行考核: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技術技能人才培養(yǎng)高地、技術技能創(chuàng)新服務平臺、高水平專業(yè)群、高水平“雙師”隊伍、校企合作水平、服務發(fā)展水平、學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國際化水平。對專業(yè)群從以下9個方面進行考核:人才培養(yǎng)模式、課程教學資源、教材與教法、教師教學創(chuàng)新團隊、實踐教學基地、技術技能平臺、社會服務、國際交流與合作、可持續(xù)發(fā)展保障機制。
績效評價工作按照建設單位總結自評、省級評價、兩部復核的流程進行。建設單位對照《“雙高計劃”建設績效評價標準》形成自評分及自評結論,并須聘請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就資金籌措、使用、管理及其有效性作出審計報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組織專家組對建設單位提交的總結報告和數據進行核查確認,并通過聽取匯報、查閱材料、訪談座談、現場考察等方式,形成績效評價結論和地方推進“雙高計劃”總結報告。5月15日前,教育部、財政部組建專家組,對建設單位項目審計報告和省級評價情況進行復核,形成評價結論建議。評價結論經兩部確定后將在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布。
根據建設單位的績效評價得分,評價結論分為“優(yōu)”“良”“中”“差”四類,結論為“中”“差”的限期整改,結論為“差”的建設單位不得進入第二輪“雙高計劃”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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